帆面積/排水量比
船相對其重量所搭載的帆面積——即其在微風中的動力。
- 24.4· 競賽型
計算方法
帆面積(ft²)÷(以海水 ft³ 計的排水量)^⅔
公布的迎風帆面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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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hotographe-La-Rochelle-Sylvie-Curty-BD-2259 — Sylvie Curty (via RM Yachts)
* 標準參考圖,並非實際船隻——僅用於幫助直觀理解此型號公布的尺寸。
依據公布數據:hull length 13.3 m · upwind 110 m²
標籤依據認證類別、長度、帆面積、居住空間與油水箱容量,依「來源」頁面所述標準推得;編輯可增刪標籤。
根據造船廠公布的數據計算出的經典遊艇設計比率,每項均對照設計師解讀時所用的區間顯示。
船相對其重量所搭載的帆面積——即其在微風中的動力。
帆面積(ft²)÷(以海水 ft³ 計的排水量)^⅔
公布的迎風帆面積
船相對其水線長度的重量。數值越低越輕快;越高則越穩、空間越寬敞。
排水量(長噸)÷(0.01 × 水線長度,單位 ft)³
龍骨中重量所佔的比例——可粗略反映船的穩性,但這部分重量位於多深的位置同樣重要。
壓艙 ÷ 排水量 × 100
Ted Brewer 提出的指標,衡量船在海浪中運動的平緩程度。數值越高,運動越緩、越平穩。
排水量(lb)÷(0.65 ×(0.7 × LWL + 0.3 × LOA)× 船寬^1.333),長度單位為 ft
源自 1979 年 Fastnet 帆船賽事故調查的參考指標:低於 2 被視為適合遠洋航行。它未考慮船體形狀和壓艙的位置。
船寬(ft)÷(以海水 ft³ 計的排水量)^⅓
大致為排水型船體在不得不爬上自身船首波之前所能達到的速度。
1.34 × √(水線長度,單位 ft),單位為節
大多數造船廠公布的是輕載排水量。這些比率原本以滿載船隻定義,因此這裡每艘船的數值都會比驗船師的數據略輕——但所有船皆是如此,因此仍可相互比較。
造船廠公布的航速、動力和載量數據。
燃油與淡水採用同一比例:高度兩倍的箱體,容量也是兩倍。
數據讀取自rm-yachts.com/en/rm-1380-45-foot-sailboat/·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讀取於 2026/9/13
半客製
法國夾板環氧樹脂性能巡航帆船造船廠,尺寸從 30 到 45 呎——RM 890+、980、1080、1180 與 1380,全數由 Marc Lombard 設計——自 1989 年起在 La Rochelle 造船,已有超過 600 艘在海上航行。
RM 自 1989 年起開始造船,根據船廠自身對其歷年所造每款型號的檔案紀錄,目前全球有超過 600 艘 RM 仍在航行。
前往品牌頁面RM Yachts 公布的全部型號,依長度排列——顯示本型號在產品線中的位置。
本船設計師設計的其他船,包括為其他造船廠設計的船。僅在姓名明顯一致時才歸為同一設計師(無論各造船廠如何拼寫);不明確的不予收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