帆面積/排水量比
船相對其重量所搭載的帆面積——即其在微風中的動力。
- 32.7· 競賽型
計算方法
帆面積(ft²)÷(以海水 ft³ 計的排水量)^⅔
公布的迎風帆面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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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CE60-67 — ICE Yachts
* 標準參考圖,並非實際船隻——僅用於幫助直觀理解此型號公布的尺寸。
依據公布數據:SA/D 32.7 (upwind 220 m², displacement 17900 kg) · 4 cabins
依據公布數據:LOA 17.99 m · 4 cabins · 3 heads · fresh water 1000 L
標籤依據認證類別、長度、帆面積、居住空間與油水箱容量,依「來源」頁面所述標準推得;編輯可增刪標籤。
根據造船廠公布的數據計算出的經典遊艇設計比率,每項均對照設計師解讀時所用的區間顯示。
船相對其重量所搭載的帆面積——即其在微風中的動力。
帆面積(ft²)÷(以海水 ft³ 計的排水量)^⅔
公布的迎風帆面積
船相對其水線長度的重量。數值越低越輕快;越高則越穩、空間越寬敞。
排水量(長噸)÷(0.01 × 水線長度,單位 ft)³
龍骨中重量所佔的比例——可粗略反映船的穩性,但這部分重量位於多深的位置同樣重要。
壓艙 ÷ 排水量 × 100
Ted Brewer 提出的指標,衡量船在海浪中運動的平緩程度。數值越高,運動越緩、越平穩。
排水量(lb)÷(0.65 ×(0.7 × LWL + 0.3 × LOA)× 船寬^1.333),長度單位為 ft
源自 1979 年 Fastnet 帆船賽事故調查的參考指標:低於 2 被視為適合遠洋航行。它未考慮船體形狀和壓艙的位置。
船寬(ft)÷(以海水 ft³ 計的排水量)^⅓
大致為排水型船體在不得不爬上自身船首波之前所能達到的速度。
1.34 × √(水線長度,單位 ft),單位為節
大多數造船廠公布的是輕載排水量。這些比率原本以滿載船隻定義,因此這裡每艘船的數值都會比驗船師的數據略輕——但所有船皆是如此,因此仍可相互比較。
造船廠公布的航速、動力和載量數據。
燃油與淡水採用同一比例:高度兩倍的箱體,容量也是兩倍。
數據讀取自iceyachts.it/ice-60/· dati讀取於 2026/9/18
半客製
位於 Cremona 附近 Salvirola 的義大利碳纖維環氧樹脂性能巡航船造船廠——十四款由 Felci 設計的單體帆船,從 15.8 公尺的 ICE 52 到 24 公尺的 ICE 80,另有 Micheletti+Partners 設計的 ICE Cat sixty four 與 seventytwo 雙體船,全部以碳纖維與玻璃纖維灌注,並配備碳纖維帆具。
前往品牌頁面ICE Yachts 公布的全部型號,依長度排列——顯示本型號在產品線中的位置。